全球专利GO之阿联酋篇 —— 阿联酋专利申请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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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中的花朵阿联酋

阿联酋位于波斯湾阿拉伯半岛东南端,地处海湾进入印度洋的海上交通要冲,油气资源丰富。石油探明储量1050亿桶,天然气探明储量7.73万亿立方米,均排在全球第6位。石油产业是阿联酋的支柱产业,巨额稳定的石油收入是阿联酋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使其成为海湾地区第二大经济体和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之一。与此同时,为摆脱对能源行业的过度依赖,实现可持续发展,阿联酋致力于推行经济多元化政策,2014年将可再生能源、运输、教育、健康、技术等七大领域作为创新发展重点领域,投入大量资金,加强政策支持推动非能源行业的发展,已逐步发展成中东地区的金融、商贸、物流、会展、旅游中心和商品集散地。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19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阿联酋位居阿拉伯国家之首,全球第25位。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2020世界营商环境报告》,阿联酋综合排名世界第16位,连续7年位居阿拉伯国家之首。

就中国而言,中国和阿联酋于2012年建立战略伙伴关系,阿联酋于2015年3月正式申请成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创始成员国,目前是同中国务实合作领域最广、程度最深、成果最实的中东国家。中国快速增长的外贸出口和能源需求,为阿联酋带来了丰富的工业产品,也为其石油石化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目前,中资企业在阿联酋油气、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通信、金融等领域取得良好发展,并积极开拓阿联酋新兴高科技市场。华为和阿联酋国家电信公司 (ETISALAT) 已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并成立联合业务创新中心。但阿联酋市场开放程度较高,竞争十分激烈,并且通用西方标准体系,市场准入门坎较高,市场前期调研并全面把握阿联酋市场的环境特点,就成了中资企业和中国公民来阿联酋投资的“必修课”。

阿联酋是松散联邦制国家,除国防、外交相对统一外,经济、贸易、投资等方面各酋长国自成一体,联邦政府的一些法律在一些酋长国未得到严格执行。近几年来,为适应新的经济形势需要,阿经济部牵头修订包括公司法、投资法、破产法、知识产权法等在内的10部法律。知识产权方面,阿联酋联邦当局和各酋长国职能部门对于知识产权侵权的商品和行为有扣押商品和处以罚款的权利,海关部门有没收和销毁非法货物的权利。但是,目前阿联酋还没有知识产权法院和法官,特别在基层法院,知识产权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十分缺乏,难以处理知识产权中的技术问题。近年来,阿政府越来越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近日还发布了新的联邦法律,取代了先前的工业产权法,适用于阿联酋的专利、实用新型、工业设计和商业秘密,旨在保护工业产权,规范注册、使用和转让程序。目前阿联酋是巴黎保护工业产权委员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今天我们就从专利制度入手了解一下阿联酋的知识产权概况。
 

阿联酋专利制度介绍

一、阿联酋专利的保护类型:

  •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工业品设计)

二、中国申请人向阿联酋申请专利的途径:

  • 巴黎公约、PCT国际申请进入阿联酋国家阶段、直接申请

三、主管单位

  • 阿联酋工业产权部, Department of Industrial Property Ministry of Economy

四、提交申请

  • 期限要求: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
    • PCT国际申请进入阿联酋: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
  • 语言要求:阿联酋专利申请的官方语言是阿拉伯语和英语。可以后补阿拉伯语译文。
  • 申请方式:既可提交纸质申请,也可在线提交申请

五、形式审查

  • 确定申请日后且申请人未撤回申请的,专利局应当审查该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在阿联酋提交专利申请,需要提交委托书认证件、转让协议认证件以及公司注册证书(仅限公司申请人)的认证件。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中国申请人通过巴黎公约途径或直接申请途径提交专利申请时,需要事先向中国专利局办理保密审查手续。

六、实审程序

  • 如通过形式审查,且相关文件齐全,专利局将下发形式及法律审查通知,正式受理此申请。在形式审查积极结果通知后90天内将会下发公开及审查缴费通知书。阿联酋专利局将进行(委托)实质审查。阿联酋没有优先审查制度或加快审查制度。80%的实质审查均委托给奥地利专利局、澳大利亚专利局以及韩国专利局进行。

七、授权程序

  • 如果审查员在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专利申请符合授权条件,或者审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得到解决,则会对专利申请进行授权。同时对授权文本进行公告,不收取授权费用。


阿联酋知识产权的最新动态

1.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于2021年11月27日宣布,推行多项重大法律改革措施,涉及工业产权、版权和商标等40多项法例。当中的新工业产权法尤其受到海外贸易商及投资者注意,法例主要是规范专利、集成电路、工业产品外观设计、实用证书和保密协议。

2. 阿联酋商标法的适用范围已扩大至三维商标、全息影像、气味商标和声音商标,以及与特定地点相关的地理名称注册商标。其他商标法的修订包括取消注册商标的贸易许可规定,以及在展览期间提供临时商标保护。

3. 阿联酋已加入《马德里议定书》。该议定书订立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执行的国际商标注册统一体系,将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阿联酋生效。此后,阿联酋企业只须通过单一申请程序便可注册商标。

4. 海湾合作委员会专利统一制度自 2021 年初起已停止使用。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专利局(简称GCC专利局)从 2021 年 1 月 6 日起停止接受新的专利申请,所有授予的 GCC 专利将保持有效和可执行,GCCPO 授权的任何专利的有效性将仅限于该成员国,不会涵盖整个 GCC 地区。

 

对中国申请人的友好程度:

★★★★

专利权含金量:

★★★

权利保护机制完善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