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专利GO之台湾篇 —— 中国台湾专利申请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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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国人来说,有可能很熟悉如何申请美国专利,很了解日本专利申请流程,但对于台湾专利如何申请,大概知道的人就少之又少了。

在中国专利法及其相关规定里,对于港澳台这三个地区的专利申请事务处理方面,一直都处于比较模糊的状态,中国台湾申请人是否可以提出优先审查,是否可以享受快速预审,这都无法有一个比较明确的准备答案。

2010年11月22日,中国专利局发布了《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人称局令第58号,废除了1993年发布的《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规定》以及《关于台胞申请专利手续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方法》,规定2010年9月12日以后提出的台湾专利申请,台湾申请人向中国大陆提出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要求享有台湾地区的优先权。

这个规定解决了台湾申请人是否能享受台湾优先权在大陆提出专利申请的最主要问题。在实践中,有大量的台湾申请人绕道美国,并基于美国专利基础再到中国大陆申请专利。

中国台湾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进程发展到1995年,已经日益完善,进入到快速发展时期。一些大企业也日渐建立起了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制度,专利数量明显增多,在专利布局的层次上有了很大的提高,逐步从“初级防御型”发展成为“布局进攻型”,在企业的方方面面,包括研发、人事、档案管理、生产、行销各个部门都以知识产权部门为中心,降低了管理成本,提高了管理效率,台湾地区这一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业务管理链条,对于中国大陆的企业非常有借鉴意义。如今,台湾在半导体设计领域所占有的优势,可以清楚地说明这一点。

2022年3月,台湾调查公司集邦咨询(TrendForce)发布不拥有工厂,但即专注于半导体设计的全球企业营业收入排行榜。结果显示,联发科跃居第4位,联咏科技排在第6位,瑞昱半导体排在第8位,奇景光电排在第10位,在前10位中占据4席。这是自1980年以来,由美国主导的半导体无厂行业中首次出现的情况。

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台湾的台湾制度。

台湾专利制度介绍

一、台湾专利申请提交语言:
中文繁体

二、专利保护类型: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中国申请人向台湾申请专利的途径:
巴黎公约

四、审查单位:
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TIPO

五、提交申请:
电子提交、邮寄提交、窗口递交

六、审查流程
TIPO对发明专利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而仅对实用新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经形式审查后,并自申请日起18个月进行公开,申请人可要求提前公开,但不可要求延迟公开。申请人需最晚自申请日起3年前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最终符合授权条件的专利申请将获得授权。在申请收到授权通知后3个月内缴纳授权费及年费后,专利将授权公告。申请人对驳回不服的,可自收到驳回通知书起2个月内提出再审查。



台湾专利的特点

1.提出专利申请后,如申请人发现专利申请的类型提交错误,或认为有变更专利类型的必要,可提出改变专利申请类型的请求,将发明变更为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将实用新型变更为发明或外观设计、将外观设计变更为实用新型。

2.台湾发明专利申请有优先审查、发明专利加速审查(Accelerated Examination Progarm,AEP)、专利审查高速路(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 PPH)、支援利用专利审查高速公路(TW-Support Using the PPH Agreement,简称TW-SUPA)等。


 

3.台湾地区于2019年8月正式将生物近似药纳入专利链接制度中,即,新药上市时,将新药与专利信息披露相链接,以及在仿制药上市时,将其审查程序与其是否侵害新药专利状态相链接,并赋予药商一定期间厘清专利侵权的疑虑,这也是主管机关批准或驳回仿制药上市的依据。

4.2022年,台湾专利法新修正案再次送审后,台湾专利的救济制度将参考美国专利商标局以及中国大陆、韩国、日本和德国对应机构,计划设立新的“复审及争议审议会”,发明专利申请的初审驳回后的“再审查”程序将被取消,取而代之以“专利复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