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地区专利申请常见问题(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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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地区专利申请常见问题(六)

一、专利证书遗失后可以申请补发吗?补发的专利证书与原件相同吗?

  • 专利证书如果遗失,申请人可以通过填写“专利证书补发请求书“并缴纳官费新台币600元(约合人民币136元)后可申请领取新专利证书。补发的专利证书除在发证日期之外标注有”补发“字样以外,其它内容均与原始的专利证书相同。

二、申请人在专利申请权转让后申请优先权证明文件,优先权证明文件的申请人是原申请人还是转让后的申请人?

  • 专利申请人如先向TIPO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之后再提出请求优先权证明文件,则在TIPO将在专利转让手续备案完成后,再下发申请人为受让人的优先权证明文件。

三、专利权人在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下是否仍可以自行缴纳专利年费?如何办理?TIPO会有通知寄给专利权人吗?

  • 可以。TIPO目前有7种缴费方式,现金、支票、邮政汇付、存款账户自动扣缴、线上缴纳、虚拟账号缴纳年费、窗口面交。
  • TIPO没有提醒专利权人缴纳年费的义务,但为了避免专利权人因错过年费缴纳期限而导致专利权丧失,特别提供了专利权人年费按时缴纳的提醒措施。TIPO将在专利年费应缴期限约2.5个月前向代理人和专利权人同时寄送《专利年费缴纳通知单》,专利权人可在收到通知单后即可直接缴费。

四、专利申请人想撤回专利申请,因尚在申请日后15个月期间,请问撤回专利申请后可以避免专利公开吗?第三人可以通过案件查询复制得知到专利申请案内容吗?

  • 按台湾地区专利法第37条第3项第1款的相关规定,发明专利申请案自申请日起15个月内提出主动撤回的,专利申请将不予公开。
  • 按专利查询复制要点第3点第3款的相关规定,经主动撤回、不予受理或审定不予专利,且未公开的发明专利申请,仅当事人自己可以进行查询复制。

五、专利权人逾期未缴纳年费,目前尚在6个月内补缴期间,除了委托代理人以外的其它任何人可以帮助专利权人缴纳年费吗?需要变更代理人吗? 

  • 专利年费原则上任何人都可以缴纳,没有任何资格限制。
  • 如专利申请已有委托代理人,后续专利权人可自行缴纳年费,非原专利申请的代理人也可通过变更代理人或特别委托的方式帮助专利权人缴纳年费。

六、专利申请费如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可以通知电子申请的方式申请退费吗?

  • 不可以。申请退费必须附上TIPO发出的纸件收据正本,此收据必须连同申请退款请求书一起邮寄或面交至TIPO,因此退费请求尚无法通过电子申请的方式办理。如果是电子收据,则可以通过电子申请的方式办理退费。

七、发明专利申请官费是多少,审查时间大概需要多久?

  • 发明专利,申请费为3500.00新台币(约合人民币800元),电子申请每件可减收新台币600.00元,如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中发明名称、申请人名称、发明人名称及说明书摘要均附有英文翻译,则申请费可以减费新台币800.00元。
  • 发明专利如请求实审,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和说明书附图页数总计在50页以内,且权利要求项数不超过10项,则每件专利申请费用为新台币7000.00元;如权利要求项数超过10项,则每项权利要求需加收新台币800.00元;如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和说明书附图页数总计超过50页,则每50页加收新台币500.00元;不足50页的,以50页计算。

TIPO对于不同的专利申请案依据不同的技术领域有不同的审查时间,详见下图:八、如设立于中国大陆的公司申请专利以后发生了申请人的名称变更,应如何办理?

  • 非中国台湾地区境内的申请,如办理申请人名称变更,应提交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同时缴纳变更官费新台币300.00元(约合人民币68元),并附上登记国主管机关下发的证明文件,如因特殊原因无法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可附上记载有变更事实的协议或其它证明文件,并声明对该证明文件真实性负一切法律责任。

九、公司是有限公司,申请的发明专利已经获得授权并取得了专利证书,现在公司董事长想要取得公司所拥有的专利权,手续应该如何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文件?

  • 应由专利人或受让人提交专利权转让声明及著录项目变更请求,并附转让协议等证明文件,同时缴纳变更官费新台币2000.00元(约合人民币453.00元),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
  • 另外,如贵公司仅设置董事一名,须由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另推选有行为能力的股东代表公司,并提交全体股东的代表签署的协议书及公司设立(变更)事项登记卡正、反面复印件;
  • 如贵公司设置董事2人以上,且其中之一为董事长,则需由其它的董事代表公司,并提交公司设立(变更)事项登记卡正、反面复制件;
  • 如贵公司为一人的有限公司,则应在增加股东后按上述方式处理,或向法院申请临时管理人代表公司签约,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再办理。

十、请问在网络上查询某外观设计专利,TIPO官网上显示专利权保护期限仅有13年又7个月,请问是怎么回事?

  • 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15年届满,而外观设计的专利权是自公告之日起给予专利权,并颁发专利证书。因而外观设计专利权限虽然是从申请日起15年,但却是从专利权获得权利,获得授权公告领取专利证书后,自授权公告之日起至15年届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