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页之码IP
2025年1月1日,加拿大知识产权局CIPO根据《加拿大-美国-墨西哥协定》(CUSMA)设立的专利期限调整(PTA)系统正式生效。PTA系统的目的是为了补偿专利权人在加拿大知识产权局(CIPO)处理和授权过程中遭遇的不合理延迟。
要获得PTA,专利申请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 申请日在2020年12月1日或之后
- 授权日在2025年12月2日或之后
- 在提交申请后5年或请求审查后3年中的较晚者
- 必须在专利授权后3个月内缴纳授权费(目前为2,500加元)
任何PTA将会加到专利期限的基础“从申请日起20年”的时间中,并且在因PTA而延长的任何额外专利期限内也需要缴纳维持费。
PTA计算 - “5/3阈值”(满5足3):PTA计算的起点是任何在专利授权日期之外的额外天数,超出以下两者的较晚者:
- 从基于PCT的案件进入加拿大国家阶段之日起5年,从非PCT案件的加拿大申请日起5年,或从分案申请的提交日期(即提交实际分案文件的日期)起5年
- 或者从实审请求日起3年
下一步将是从上述额外天数中减去申请人在处理申请时所花费的任何天数(在这方面的任何重叠天数仅计算一次),例如延迟缴纳费用或处理提交手续、答复时间、延长期限、放弃期、提交首次继续审查请求(RCE)后的时间等。PTA仅关注归因于CIPO的任何延迟。
获得PTA的最优策略,可以考虑:
- 在截止日临近时请求实质审查,对于加拿大国家阶段案件而言,截止日期是自PCT申请日期起4年,或对于非PCT案件而言,自加拿大申请日起4年。该策略的基础在于重点考虑上述第(2)点应用于PTA计算。因此,在请求审查之前,申请人引起的任何延迟都与PTA无关。这一策略不太适用于分案申请,因为对于分案申请来说,请求实审的截止日期通常仅在提交分案文件后的3个月内。
- 另一个战略则是考虑与第三次审查意见发布或提交RCE请求有关。提交RCE适用于以下情形:
- 在2022年10月3日或之后提出实审请求的案件中,已发出第3次审查意见,或对于所有案件,授权后重新开案审查。
- 由于第3次审查意见的发布(即使在2022年10月3日之前请求审查的情况下)或RCE的提交将对PTA计算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申请人应尽量简化审查程序,及早提交主动修改,以避免第3次审查间的发布和/或RCE的提交。同样,即便在2022年10月3日之前请求审查的情况下,申请人也应尽量避免在授权后重新开启审查,以避免提交RCE请求。
套餐价格(官费和服务费) / Package fee
We Make Patenting Easy!我们让专利申请更简单咨询和寻求报价: 13810826015 E-mail: mail@yezhimaip.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