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提交语言:英语
巴黎公约途径 PCT途径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 委托书
- 优先权文件(仅在MyIPO需要时提供扫描件)
-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 申请权转让证明
附加文件(如有)
- 国际申请公开文本
- 国际检索报告/初审报告
- 进入马来西亚国家阶段19/28/34/41条修改
- 委托书
- 申请权转让证明
接受以“非故意” (unintentional)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3-4年
- 授权费:不收取授权登记费。
- 年费:申请人需要在授权后逐年缴纳年费,缴费期限为当年的授权日,年费逾期可在6个月的宽限期内缴纳,但需缴纳100%的滞纳金。
是。发明专利申请可自审查报告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转换请求,并缴纳相应的费用。转换后的申请享有原申请的申请日。
否
MyIPO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对于巴黎公约途径的专利申请,申请人需自申请日起 18 个月内提出实审请求;对于PCT途径进入马来西亚国家阶段的,申请人需自国际申请日起 48 个月内提交实审请求。申请人可选择标准实质审查或改进实质审查。标准实质审查中,马来西亚专利局将进行对申请的检索和实质审查,同时会考虑来自澳大利亚、英国、欧洲专利局、日本、韩国及美国对此发明的检索和审查结果。只有在该专利已获得澳大利亚、英国、欧洲专利局、日本、韩国或美国的授权时,才能提出改进实质审查。 在改进实质审查中,实质审查申请需经过简化的审查过程。 审查申请的新颖性、法定可专利事项以及与外国专利说明书的符合程度,符合授权条件专利申请即可获得授权。
10年,可续展2次,每次5年,最长可保护20年。
马来西亚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只能包含一项权利要求并接受形式和实质审查,申请人需自申请日起2年内提交实审请求,对产品或过程有创新或对已有产品或过程的改进,应具有实用性,不要求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