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
申请日/优先权日前12个月内。
申请日/优先权之日之前12个月内。
是
10年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 授权费:申请人需在收到授权通知后2个月内缴纳授权费。
- 年费:自申请日起第1年开始逐年缴纳,如年费逾期可在6个月的宽限期内缴纳,并同时缴纳20%的滞纳金。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1个月。
- 欧洲生效途径:欧洲专利授权之日起3个月内。
DKPTO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仅进行形式审查。可用外语提交,但必须自申请日起一个月内后补丹麦译文。申请人/任何人可在专利有效期提出审查请求,在缴纳相应费用后,DKPTO进行实质审查。不允许方法权利要求。
丹麦专利商标局
英文:Danish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DKPTO
丹麦实用新型专利检索:PVSOnline - Patent & Varemærkestyrelsen (dkpto.d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