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专利申请流程

专利 商标

中国台湾概况

中国台湾,是位于东亚、太平洋西北侧的岛屿,地处琉球群岛与菲律宾群岛之间,西隔台湾海峡与中国大陆相望,海峡距离约130千米,周围海域从3点钟方向以顺时钟排序分别为太平洋(菲律宾海)、巴士海峡、南海、台湾海峡、东海。面积约3.6万平方千米,在当前全球各岛屿面积排名中位居第38。全岛被北回归线贯穿,气候炎热,夏季偏长,介于热带与亚热带地带之间,北回归线以北为副热带季风气候、以南为热带季风气候,自然景观与生态系资源丰富多元。

台湾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 《专利法》
  • 《商标法》
  • 《版权法》
  • 《商业秘密法》
  • 《半导体集成电路布局设计法展开全文

中国台湾概况

中国台湾,是位于东亚、太平洋西北侧的岛屿,地处琉球群岛与菲律宾群岛之间,西隔台湾海峡与中国大陆相望,海峡距离约130千米,周围海域从3点钟方向以顺时钟排序分别为太平洋(菲律宾海)、巴士海峡、南海、台湾海峡、东海。面积约3.6万平方千米,在当前全球各岛屿面积排名中位居第38。全岛被北回归线贯穿,气候炎热,夏季偏长,介于热带与亚热带地带之间,北回归线以北为副热带季风气候、以南为热带季风气候,自然景观与生态系资源丰富多元。

台湾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 《专利法》
  • 《商标法》
  • 《版权法》
  • 《商业秘密法》
  • 《半导体集成电路布局设计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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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提交语言
中文

申请流程 Application Process Flow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Invention

发明:专利主管机构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

英文:Taiw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R.O.C.,简称:TIPO

网址:www.tipo.gov.tw

台湾专利检索:中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 (tipo.gov.tw)

  • 发明:申请案号目前为9位阿拉伯数字,前3位数代表专利申请年份;第4位数代表申请专利之类别,1代表发明专利,2代表新型专利,3代表设计专利;第5到第9位数代表申请的顺序流水号,每年从00001开始
  • 衍生设计:申请案号编码方式,以原设计申请案案号加上「D」及2位数,每案从01开始
  • 举发案号编码方式,以被举发案案号加上「N」及2位数,每案从01开始

提交语言:繁体中文

巴黎公约途径

必要文件:

  1. 说明书摘要
  2. 摘要附图
  3. 权利要求书
  4. 说明书
  5.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1. 序列表(PDF格式及TXT格式)
  2. 微生物保藏及存活证明及其繁体中文译文
  3. 优先权证明文件扫描件及其繁体中文译文(不可DAS)
  4. 委托书(扫描件)
  5.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6. 申请权转让证明
  7.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 台湾于2002年加入世贸组织,可与各WTO成员国基于TRIPS规定,相互主张优先权。此外,WTO延伸国、互惠国的国民或准国民,就相同主题,在互惠国或WTO成员国要求优先权
  • TIPO与JPO,KIPO可进行优先权文件电子交换,申请人可最晚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声明以优先权交换的方式提供优先权文件,则无需再提交纸本优先权文件
  • 台湾中小企业认定标准:https://yezhimaip.com/article/2024-11/17324466235542.html

20年,医药品或农药品可延长最多5年的保护期

  • 医药品、农药品或其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尽管已取得专利权,但仍须依相关规定获得主管机关核准上市后才可以实施。考虑在未获得上市许可,专利权计算不因此而中断或暂停,因此,专利权人可于取得首次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专利权期限延长请求书,并缴纳9000元新台币、首次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向TIPO提出延长专利权期限请求。
  • 提出专利期限延长请求的专利类型,仅限于医药品(不包括动物用药)、农药品或其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或依其他法律规定应取得许可证才能实施的发明专利。
  • 保护期限最多可延长5年,且不可超过为取得许可证而无法实施的时间,并仅能提出1次专利期限延长请求。
  • 首次许可证的持有人与专利权人为不同人,在提出专利期限延长请求时,需提供两者具备相同法人资质,或有专属、非专属授权关系的证明文件,例如当许可证的持有人为被授权人,在办理延长专利权期限时,需提交已完成授权事实的相关证明文件。
    • 如专利权为医药品或其制造方法,应提交国内外临床试验期间及药品检验登记等证明文件
    • 如专利权为农药品或其制造方法,应提交国内外田间试验期间及农药品登记等证明文件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需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经TIPO审查无不合规定且没有不予公开的问题,专利申请将自申请日起18个月予以公布,自申请日起3年内,任何人均可就发明专利申请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经审查可核准授权的,申请人应在收到授权通知书3个月内缴纳专利证书费和专利年费后予以授权公告。如初审为驳回,则申请人可自驳回决定发文日起2个月内提出再审查,如再审仍为驳回,则可在审定书发文日起30天内提起行政救济请求。

  • 发明申请如就发明名称、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发明人姓名、说明书摘要附有英译文,可减收专利申请费新台币8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无此规定)。
  • 优先权要求:台湾于2002年加入世贸组织,可与各WTO成员国基于TRIPS规定,相互主张优先权。此外,WTO延伸国、互惠国的国民或准国民,就相同主题,在互惠国或WTO成员国要求优先权。
  • 优先权文件:如要求了外国优先权,申请人可最晚于最早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提交优先权文件。
  • 公布:自申请日起18个月专利申请予以公布,申请人可提出提前公布请求。如要求国内优先权,则在先申请案自申请日起15个月内视为撤回,在先申请不予公布。
  • 实审请求:申请人或任何人需最晚自申请日起3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实审请求一经提出不得撤回。
  • 授权:申请人需于收到核准通知后3个月内提交授权请求并缴纳专利证书费1000元新台币,TIPO将在收到授权请求及证书费后,进行授权公告,并在授权公告日起30天内以邮寄的方式寄出专利证书。申请人可提出不公开发明人请求,专利证书如有遗失、毁坏或因外观破损的情况,专利权人可提出“专利证书加註、补换请求书”并缴纳600元新台币,向TIPO提出补发或换发专利证书请求。
    • 恢复权利请求:经核准后的专利申请,如申请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缴费领证手续,则TIPO将不予受理领证请求,但如果是由于申请人内部组织导致资讯遗失,或内部人员业务交接疏忽等“非故意”的情况,则申请人可自缴费期限期满后6个月提交授权请求,并缴纳证书费1000元新台币及2倍的第1年年费,恢复申领证书权利
  • 专利转换:申请人可自提出专利申请后的任何时间,提出专利类型转换请求,可转换的方式有:
    • 发明转换为实用新型
    • 发明转换为外观设计
    • 实用新型转换为发明
    • 实用新型转换为外观设计
    • 外观设计转换为实用新型
  • 再审查:再审查的申请人应为专利申请案的申请人。发明专利如由第三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初审核驳后,仍谨限于专利申请人提出再审查请求。发明和外观设计经实质审查,对于初审审定不服,必须提出再审查,对于再审查的审定不服,可再提出上诉。
    • 再审查的法定期限为专利审定书送达到2个月内,此期限不可延长
  • 一案两请:申请人可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同日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TIPO将在发明专利授权时通知申请人进行选择,以避免重复授权。
  • 举发案:任何人可对已授权专利依据举发证据及理由提出举发案,或因专利侵权或权属纠纷提出举发案,当事人可借由举发程序请求撤销专利权或确定专利权归属。
    • 举发人资质:专利权属问题的举发案提起人,必须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撤销专利权举发案的提起人,可为任何人
    • 举发提交时机:对于已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可在专利权期间内的任何时间提起举发。此外,利害关系人对提出撤销专利请求的,即便专利权已届满或当然消减时,仍可提起举发
    • 提起举发应具备请求书、说明举发声明、理由及其提交相关证据
    • 举发理由:举发声明应表明举发人请求撤销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项数,或外观设计权利全部。原则上,举发案一经提起,举发声明不得变更或追加,仅可以进行缩减。举发理由应说明举发所主张的法条及具体事实,并说明各具体事实与证据之间的关系
    • 举发成立的效果:举发案经审定举发成立,可撤销发明、实用新型全部或部分权利要求,或撤销外观设计全案,专利撤销将予以公告,其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凡可供产业上利用之发明及新型,申请专利前已见于刊物、已公开实施或已为公众所知悉者,丧失新颖性、进步性。但是申请人若出于本意或非出于本意所致公开之事实发生后12个月内申请专利者,不致使其丧失新颖性、进步性,可享有12个月的新颖性宽限期。

  • 申请人如主张新颖性宽限期,无需在提出专利申请时说明情况,TIPO将在后续审查时确认是否有新颖性宽限期的适用,如无法认定是否符合新颖性要件时,将请申请人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申请人也可主动说明说明并说明公开事由、公布原因或公布事实发生的日期及其证明文件等

2-3年

  • 授权费:申请人需于收到核准通知后3个月内提交授权请求并缴纳专利证书费1000元新台币,以及第1年年费(不可延期)
  • 年费:年费自第1年起开始逐年缴纳,应在收到授权通知后3个月内缴纳年费。第2年及以后每年年费,应于专利权在各该年度起算的时间前完成,逾期可有6个月的宽限期,专利权将自原缴纳期限届满后消减
    • TIPO将在收到授权请求及证书费后进行授权公告,并在授权公告日起30天内以邮寄的方式寄出专利证书。
      • 如专利权人为2人以上,可每个权利人分别获得专利证书
      • 专利证书数字以英文字母开始,如I,M,D,后加6位阿拉伯数字为公告流水号
      • 授权程序中的恢复权利请求程序:经核准后的专利申请,如申请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缴费领证手续,则TIPO将不予受理领证请求,但如果是由于申请人内部组织导致资讯遗失,或内部人员业务交接疏忽等“非故意”的情况,则申请人可自缴费期限期满后6个月提交授权请求,并缴纳证书费1000元新台币及2倍的第1年年费,恢复申领证书权利
      • 年费程序中的恢复权利请求程序:专利权人因“非故意”,无法在年费6个月的宽限期内缴纳,可自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后1年内,缴纳3倍的年费提出恢复权利请求。如因公司系统问题,由于专利权人的情况,因此如已超越可提出恢复权利请求的期限,则专利权将自原缴费期限届满后自然消减。
      • 年费减免:中小企业减免后的第1-3年年费,每年可减收新台币800元,第4-6年年费,每年可减收新台币1200元
      • 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是指符合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规定,依法办理公司或商业登记,且实收资本在新台币1亿元以下,或经常雇员数未满 200人的企业。外国企业如符合认定标准,也可以中小企业身份,向TIPO提出减收年费请求

申请人可自提出专利申请后的任何时间,提出专利类型转换请求,可转换的方式有:

  • 发明转换为实用新型
  • 发明转换为外观设计
  • 实用新型转换为发明
  • 实用新型转换为外观设计
  • 外观设计转换为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专利主管机构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

英文:Taiw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R.O.C.,简称:TIPO

网址:www.tipo.gov.tw

台湾专利检索:中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 (tipo.gov.tw)

  • 发明:申请案号目前为阿拉伯数字9码,前3位数代表专利申请年份;第4位数代表申请专利之类别,1代表发明专利,2代表新型专利,3代表设计专利;第5到第9位数代表申请的顺序流水号,每年从00001开始
  • 衍生设计:申请案号编码方式,以原设计申请案案号加上「D」及2位数,每案从01开始
  • 举发案号编码方式,以被举发案案号加上「N」及2位数,每案从01开始

提交语言:繁体中文

巴黎公约途径

必要文件:

  1. 说明书摘要
  2. 摘要附图
  3. 权利要求书
  4. 说明书
  5.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1. 委托书(扫描件)
  2. 优先权证明文件扫描件及其繁体中文译文(不可DAS)
  3.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4. 申请权转让证明
  5.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 台湾于2002年加入世贸组织,可与各WTO成员国基于TRIPS规定,相互主张优先权。此外,WTO延伸国、互惠国的国民或准国民,就相同主题,在互惠国或WTO成员国要求优先权
  • TIPO与JPO,KIPO可进行优先权文件电子交换,申请人可最晚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声明以优先权交换的方式提供优先权文件,则无需再提交纸本优先权文件
  • 台湾中小企业认定标准:https://yezhimaip.com/article/2024-11/17324466235542.html

10年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TIPO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仅进行形式审查,依据说明书及图式判断是否满足形式要件,可以快速取得专利授权。授权公告后,任何人均可获取实用新型申请的专利技术报告。

  • 实用新型仅经过形式审查,对于实质新型审查决定不服,可于收到审查决定之日起30天内提出上诉程序,再审查程序不适用
  • 任何人可向TIPO提出实用新型技术评价报告请求,如任何人认为实用新型不应授权,则提向TIPO提出举发请求撤销实用新型

凡可供产业上利用之发明及新型,申请专利前已见于刊物、已公开实施或已为公众所知悉者,丧失新颖性、进步性。但是申请人若出于本意或非出于本意所致公开之事实发生后12个月内申请专利者,不致使其丧失新颖性、进步性,可享有12个月的新颖性宽限期。

  • 申请人如主张新颖性宽限期,无需在提出专利申请时说明情况,TIPO将在后续审查时确认是否有新颖性宽限期的适用,如无法认定是否符合新颖性要件时,将请申请人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申请人也可主动说明说明并说明公开事由、公布原因或公布事实发生的日期及其证明文件等

  • 授权费:申请人需于收到核准通知后3个月内提交授权请求并缴纳专利证书费1000元新台币,以及第1年年费(不可延期)
  • 年费:年费自第1年起开始逐年缴纳,应在收到授权通知后3个月内缴纳年费。随后年费的缴费期限为每年的公告日前一日。 如年费逾期,可在6个月的宽限期内延期缴费,并同时缴纳滞纳金
    • TIPO将在收到授权请求及证书费后,进行授权公告,并在授权公告日起30天内以邮寄的方式寄出专利证书。
    • 如专利权人为2人以上,可每个权利人分别获得专利证书
    • 专利证书数字以英文字母开始,如I,M,D,后加6位阿拉伯数字为公告流水号
    • 授权程序中的恢复权利请求程序:经核准后的专利申请,如申请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缴费领证手续,则TIPO将不予受理领证请求,但如果是由于申请人内部组织导致资讯遗失,或内部人员业务交接疏忽等“非故意”的情况,则申请人可自缴费期限期满后6个月提交授权请求,并缴纳证书费1000元新台币及2倍的第1年年费,恢复申领证书权利
    • 年费程序中的恢复权利请求程序:专利权人因“非故意”,无法在年费6个月的宽限期内缴纳,可自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后1年内,缴纳3倍的年费提出恢复权利请求。如因公司系统问题,由于专利权人的情况,因此如已超越可提出恢复权利请求的期限,则专利权将自原缴费期限届满后自然消减
    • 年费减免:中小企业减免后的第1-3年年费,每年可减收新台币800元,第4-6年年费,每年可减收新台币1200元
    • 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是指符合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规定,依法办理公司或商业登记,且实收资本在新台币1亿元以下,或经常雇员数未满 200人的企业。外国企业如符合认定标准,也可以中小企业身份,向TIPO提出减收年费请求

3-6个月

申请人可自提出专利申请后的任何时间,提出专利类型转换请求,可转换的方式有:

  • 发明转换为实用新型
  • 发明转换为外观设计
  • 实用新型转换为发明
  • 实用新型转换为外观设计
  • 外观设计转换为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专利主管机构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

英文:Taiw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R.O.C.,简称:TIPO

网址:www.tipo.gov.tw

台湾专利检索:中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 (tipo.gov.tw)

  • 发明:申请案号目前为阿拉伯数字9码,前3位数代表专利申请年份;第4位数代表申请专利之类别,1代表发明专利,2代表新型专利,3代表设计专利;第5到第9位数代表申请的顺序流水号,每年从00001开始
  • 衍生设计:申请案号编码方式,以原设计申请案案号加上「D」及2位数,每案从01开始
  • 举发案号编码方式,以被举发案案号加上「N」及2位数,每案从01开始

提交语言:繁体中文

必要文件:

  1. 外观设计图片(六面视图)
  2. 简要说明

附加文件(如有):

  1. 委托书(扫描件)
  2. 优先权证明文件扫描件及其繁体中文译文(不可DAS)
  3.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4. 申请权转让证明
  • 台湾于2002年加入世贸组织,可与各WTO成员国基于TRIPS规定,相互主张优先权。此外,WTO延伸国、互惠国的国民或准国民,就相同主题,在互惠国或WTO成员国要求优先权
  • TIPO与JPO,KIPO可进行优先权文件电子交换,申请人可最晚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声明以优先权交换的方式提供优先权文件,则无需再提交纸本优先权文件
  • 台湾中小企业认定标准:https://yezhimaip.com/article/2024-11/17324466235542.html

15年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台湾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物品全部或部分的形状、花纹、色彩及其组合,不包括声音、气味或触觉等非外观的创作。需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TIPO依职权对外观设计专利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需提出实审请求,实审自动进行。如初审核定为驳回,申请人需于驳回通知2个月内提出再审查。如再审定仍为驳回,则申请人可自收到审定书起30天内提起行政救济请求。TIPO接受同一类别下的多项外观设计。

  • 外观设计附图需参照工程制图方法,以墨线图、电脑绘图或以照片呈现,需标示各图式的名称,且充分揭露主张设计的外观,必须具备足够的视图,如立体图、六面视图、平面图、单元图或其他参考图等
  • 优先权文件:如要求了外国优先权,申请人需最晚于最早优先权日起10个月内提交优先权文件
  • 再审查:再审查的申请人应为专利申请案的申请人。发明专利如由第三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初审核驳后,仍谨限于专利申请人提出再审查请求。发明和外观设计经实质审查,对于初审审定不服,必须提出再审查,对于再审查的审定不服,可再提出上诉


 

凡可供产业上利用之设计,申请设计专利前有相同或近似之设计,已见于刊物、已公开实施者或已为公众所知悉者,丧失新颖性、创造性。但是申请人若出于本意或非出于本意所致公开之事实发生后6个月内申请设计专利者,不致使其丧失新颖性、创造性,可享有6个月新颖性宽限期

  • 授权费:授权官费须在收到专利局授权通知后3个月内缴纳,并同时缴纳授权当年的年费
  • 年费:自申请日起第1年开始逐年缴纳,应在每个付款年的公告日前一日缴纳之后的年费。年费逾期可在6个月的宽限期内延期缴费,但需缴纳滞纳金

6个月

申请人可自提出专利申请后的任何时间,提出专利类型转换请求,可转换的方式有:

  • 发明转换为实用新型
  • 发明转换为外观设计
  • 实用新型转换为发明
  • 实用新型转换为外观设计
  • 外观设计转换为实用新型

TIPO接受同一类别下的多项外观设计

套餐价格(官费和服务费) / Package f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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