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 欧洲生效途径:欧洲专利授权之日起3个月。
25年
接受以 “适当注意” (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2-4年
- 授权费:申请人应于收到授权决定通知书后3个月内缴纳公告费以及首次年费(即第1-5年年费)。
- 年费:每5年缴纳下一个5年年费,年费逾期可于宽限期3个月内缴纳,并缴纳当年年费的30%为滞纳金。
否
如披露由第三方恶意造成,则在波兰享受6个月的新颖性宽限期。先前,波兰知识产权法规中对专利申请没有新颖性宽限期。
4-5年
是
1-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