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权项附加费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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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3日,加拿大专利制度发生了20年以来的最大变化。2022年新专利法旨在简化专利审查,从而为加拿大根据《加美贸易协定》实施的未来的专利期限调整奠定基础。

新法下的权项附加费

新专利法规定,超出20项权利要求的权利要求附加费,每项100加元。独权和从权同样会发生费用,从权中包含多个多项从属将不会产生额外的费用。

权项附加费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缴纳,如权利要求数量增加,则权项附加费将在专利获得授权再次缴纳,并且以进入实质审查后所提交的主动修改的权利要求最多权项数缴纳。

减少权项数量的执法考虑

宽泛的权利要求可以帮助排除其他人进入该权利要求所保护的领域。然而,更窄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却更容易执行,也更具成本效益。由于加拿大没有在授权后挑战开始时进行权利要求修改的机制,因此对特定商业实施例的权利要求就显得特别重要。

减少权利要求数量的时机

专利申请人可于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同时减少权利要求数量。按照加拿大专利法的规定,加拿大需最晚自申请日起4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如将实质审查请求推迟到第4年再提出,可使专利申请人获得更多的时间来考虑对应的外国诉讼以及商业策略和发展,以确保重要特征纳入或保留在加拿大权利要求中。

如专利申请人想推迟实质审查,可使用以下任意一种方法:

  • 延迟缴纳费用。可在一定时间内推迟缴纳实质审查费,包括推迟缴纳权项附加费,直至收到CIPO下发的缴费通知书,并于同时缴纳滞纳金。
  • 合理使用恢复期。在CIPO下发缴纳通知书的期限内不缴纳费用,则专利申请将被视为放弃。但可自视为放弃通知书的发文日起6个月内提出权利恢复请求。但需要注意的是,权利恢复后不可提出加快审查。
  • 申请人可简单的删除权利要求以避免更多的权利要求附加费,但提交删除的权利要求并不排除日后仍会提交新的权利要求修改以优化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附加费并非首先要考虑的因素

虽然权利要求附加费将大大改变加拿大的专利审查程序,但为了单纯地避免高额的权利要求附加费而删除权利要求,不应成为申请人的优先事项。减少权利要求数量就与专利重复授权和执法问题相平衡。当权利要求可以加强专利权人的所有权地位时,权利要求超项费则应该被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