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知识产权局IPOPHL的商标续展新规定

song 提交于
来源:
页之码IP

为了简化商标注册续展的工作,菲律宾知识产权局IPOPHL发布了第2024-0023号通告,强制要求在商标注册10年期满后提出续展请求时,必须在缴纳续展费的同时缴纳发布费和公告费。该通告于2024年7月25日生效。

根据修改前的商标法,只有在IPOPHL发出发布通知后,才会要求缴纳发布费和公告费。而修改后的商标法则要求,必须在提出续展请求缴纳续展费时,同时缴纳发布费和公告费,新旧两种方法的流程可查看下表:

旧规则

新规则

  1. 商标权人提出续展请求并缴纳续展费
  2. 续展请求需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在被拒绝的情况下,可以修改续展请求以符合续展的要求,如该决定为最终决定,向商标局局长提出上诉
  3. 如果续展请求符合规定,IPOPHL将发出发布通知,要求支付发布费和公告费
  4. 签发续展证明书
  1. 商标权人提出续展请求,并同时缴纳
    1. 续展费
    2. 发布费和公告费
  2. 续展请求需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在被拒绝的情况下,可以修改续展请求以符合续展的要求;如该决定为最终决定,可向商标局局长提出上诉
  3. 签发续展证明书

很明显,新规则将促进和加快商标续展注册的工作流程。

除了提交上述续展请求外,商标权人还需提交包含在菲律宾使用注册商标证据的实际使用声明(DAU)的相关截止日期,以确保续展顺利进行。未能提交DAU的将被视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