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首次申请制度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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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专利法规定,在土耳其境内完成的任何发明创造必须首先向土耳其专利商标局(TÜRKPATENT)提交,然后才能在任何外国司法管辖区提出申请。这一规定保证了国家专利局对发明有初步审查的机会,以维护土耳其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但某此国家不同,土耳其并没有正式的保密审查许可证(FFL)制度,这也就意味着,在土耳其境内完成的发明创造,首次申请必须在土耳其提交。《土耳其专利法》(第6769号法律)概述了首次申请的要求及规定。

首次申请在土耳其何时适用?

  • 土耳其雇员的发明:如果一项发明是由在土耳其境内为土耳其雇主工作的雇员开发的,则必须向TÜRKPATENT提出首次申请,且员工国籍不影响首次申请的递交,只要雇员是为土耳其雇主工作,则首次申请就必须向土耳其专利局TÜRKPATENT提出。
  • 国家安全问题:如果发明是可能涉及国家安全的技术,TÜRKPATENT将评估发明创造在披露之前的任何风险。这一要求对于防止关键技术信息在未经适当审查的情况下披露至关重要。

在土耳其没有保审查制度的情况下,首次申请要求的执行具有挑战性。但土耳其《知识产权法》及其附带的条例都没有规定对违规行为的处罚,也没有说明违规情况下专利局如何进行通知。因此,这意味着该规则的实际执行取决于TÜRKPATENT的实践。

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需要仔细确保合规性,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在土耳其提交首次申请后,发明人可基于土耳其国内申请在12个月内继续在国外提交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