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页之码IP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将实施一项面向外国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新规则:凡住所位于美国境外的申请人、专利权人、注册人及相关当事人,在USPTO办理任何事务时,必须由在USPTO注册的执业人员代理,包括美国专利律师和美国专利代理人。该最终规则将于2026年3月20日刊登于《联邦公报》,并于2026年7月20日正式生效。这意味着,境外主体今后原则上将不能再以自行办理(prose)的方式直接向USPTO提交和处理专利相关事务,也不能仅依赖美国境外律师完成相关程序。
新规适用范围并不限于专利申请提交阶段,而是覆盖了USPTO前的广泛事务,包括:
- 利申请的提交与审查
- 授权后的相关程序
- 在USPTO进行的其他各类事项
USPTO对规则调整给出了较为明确的政策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与国际做法趋同:USPTO认为,这一要求与不少国家和地区对外国申请人的做法相一致,即要求境外主体通过本地合资格代理人办理知识产权事务。新规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制度协调的方向。
- 提高行政处理效率:USPTO指出,当前其需要投入相当多的行政资源,协助自行办理的申请人理解和满足程序要求。要求境外主体由注册执业人员代理,有助于减少程序性沟通成本,提高审查和事务处理效率。
- 强化法定与监管要求的执行:由熟悉美国专利制度的注册执业人员介入,有助于确保申请和后续程序更符合美国专利法及相关规则要求,从而提高制度执行的稳定性。
- 提升对不实提交和欺诈行为的识别与处置能力:USPTO特别提到,新规也有助于其更有效应对虚假认证、失实陈述及欺诈性提交等问题,提升程序真实性和记录可靠性。
USPTO已明确,将主要通过现有的签名规则和文件录入规则来执行该要求。也就是说,这项规则并非停留在原则层面,而会直接影响文件能否进入官方记录。具体而言,预计将出现以下处理方式:
- 不合规签署的文件可能不被录入:未签名,或者签名不符合要求的文件,可能不会被记入申请案卷或专利记录中。USPTO在这方面已有既有规则依据,例如《专利审查程序手册》MPEP § 714.01。
- 多类常见文件都将受到影响:如果相关材料不是由合格的、已注册的美国专利执业人员签署,USPTO可能不予录入。受影响的文件类型预计包括:
- 补正文件及其他答复文件
- 申请数据表(ADS)
- 信息披露声明(IDS)
- 请愿书等程序性文件
更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没有通过适格的USPTO注册执业人员办理事务,相关提交材料可能被直接忽略。其风险不仅在于文件形式上无效,更可能进一步影响:
- 审查进程
- 官方期限计算
- 补正或答复时效
- 权利取得和维持的连续性
因此,对于已在美国有申请案、即将提交新申请,或正在处理答复、补正、授权后事务的企业来说,提前完成代理安排已经成为必要的合规动作。
从北京页之码长期处理美国专利申请、专利管理与国际布局的经验看,这一新规将使美国专利事务更强调“本地合规代理”这一前置条件。对企业而言,关键不只是找美国代理,更要同步梳理签署、期限和在审案件管理流程。
联系咨询
联系咨询
套餐价格(官费和服务费) / Package fee
![]() | Get exact prices For the country / regionE-mail: mail@yezhimaip.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