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专利电子证书时代来临:DGIP全面停发纸质专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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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总局(Directorate General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DGIP)于2026年7月16日发布了第HKI-14.KI.05.02号通函,正式宣布在印尼境内实施电子专利证书(e-Certificate)制度。这标志着印尼专利授权确认程序进入无纸化的新阶段,是该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数字化转型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核心变更:纸质证书退出历史舞台

1. 适用时点

根据该通函,自2026年7月16日起(含当日)作出的专利授权决定,其专利证书将不再以纸质(实体)形式签发。

2. 证书形式

授权后的专利证书将仅以电子形式(软件文件)签发。这意味着:

  • 权利人不再收到传统的纸质证书原件;
  • 证书的存储、传递、验证均通过电子渠道完成;
  • 权利人需相应调整其内部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流程。
法律效力: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等同

DGIP在通函中明确,电子专利证书与此前签发的纸质专利证书具有完全同等的法律效力。这一定性从制度层面消除了权利人对电子证书证明力的顾虑,确保了:

  • 电子证书可作为专利权归属的法定证明;
  • 在司法维权、许可交易、质押融资等各类场景中,电子证书的采信不受影响;
  • 与既有法律体系无缝衔接。
既有权利不受影响:属纯行政性调整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此次变更属于行政程序层面的调整,并不改变专利权的实体内容,具体表现为:

  • 已授权专利所赋予的排他权、许可权、转让权等各项权利均不受任何影响;
  • 此前已签发的纸质证书继续有效,无需换发或补办;
  • 专利的保护范围、保护期限、维持年费等实体规则保持不变。

【页之码点评】

印尼此次改革顺应全球知识产权管理数字化潮流,与中国、欧洲、日本等主要专利局的电子化进程一脉相承。对在印尼布局专利的中国企业而言,建议尽快调整内部IP档案管理系统,建立电子证书的规范化存储与调取机制,同时在跨境许可、诉讼取证等场景中提前评估电子证书的域外采信路径,以最大化制度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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