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餐价格(官费和服务费) / Package fee
![]() | We Make Patenting Easy!我们让专利申请更简单咨询和寻求报价: 13810826015 E-mail: mail@yezhimaip.com |
专利申请提交语言
荷兰语
英语
申请流程 Application Process Flow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Invention
荷兰商务部
- 英文:Netherlands Patent Office, 简称:RVO
- 网址:Octrooien ofwel patenten (rvo.nl)
- 荷兰发明专利检索:Zoeken in octrooien (rvo.nl)
提交语言:荷兰语/英语 |
巴黎公约途径(不可以PCT途径进入) |
必要文件:
|
附加文件(如有)
|
- 自2008年6月起,荷兰发明允许以英语提交,但权利要求必须翻译为荷兰语
20年,农药或医药专利可延长保护至25年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接受以“适当注意”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官费:161欧元
- 欧洲生效途径:欧洲专利授权之日起3个月
RVO对发明专利申请仅进行形式审查。
- 荷兰的专利保护受1995年4月1日生效的《1995 年荷兰专利法》的法律管辖。通过1995年的专利法,在荷兰申请专利变得更加便宜和快捷。申请人可以选择6年保护期或20年保护期的专利。对于6年保护期的专利而言,新颖性检索并不是强制性的。对于20年保护期的专利,申请人可以要求进行新颖性检索。授权程序的期限缩短为18个月。专利在公布后生效。自2008年6月5日起,6年专利不再存在。
- 自2008年6月起,荷兰发明允许以英语提交,但权利要求必须翻译为荷兰语。RVO对发明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必须在申请同时,或最晚自申请日起13个月内提出新颖性检索请求,自检索请求之日起9个月内将收到检索报告,其中包含针对新颖性的书面意见 (written opinion),此时申请人有2个月的时间进行修改或提出分案。自申请日起18个月专利申请将予以公布,20年保护期的专利将在专利登记簿上公布,之后将尽快授予专利权。检索报告负面结果不影响授权。
- 巴黎公约途径进入的荷兰发明,或虽然是首次申请,但申请人并未有其它国家进入计划的,建议选择荷兰单一国家检索(荷兰检索:100欧元),以节省费用。
- 如荷兰发明是申请人的首次申请,且申请人将提出PCT国际申请,向EPO提出欧洲专利申请,则可指定EPO为检索单位。EPO的检索报告通常将在申请后9个月内发出。如后续申请欧洲专利时没有实质性重大修改,欧洲专利检索费将被EPO退还。(国际检索:794欧元)
- 就RVO发出的形式补正,申请人需自收到通知起3个月内答复。
- 荷兰专利法规定自优先权日起18个月起尽快完成授权,但不早于检索报告下后2个月。
申请日/优先权日6个月为新颖性宽限期
18个月
- 授权费:无
- 年费:专利授权后自申请日第4年起逐年缴纳年费,年费可最晚延期在到期日后6个月内缴纳,但需同时缴纳50%的滞纳金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官费:161欧元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