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月
IPOS仅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新颖性声明、分类及物品/非实物产品名称、以及图片是否适合复制。
- 授权费:申请人应于收到授权通知书后2个月内提出请求并缴纳相应费用。
- 年费自申请日起第5年开始逐年缴纳,滞纳金宽限期为6个月。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提交语言:英语 必要文件:
- 外观设计图片(六面视图)
- 有关新颖性的简要说明
附加文件(如有):
- 发明人声明
- 优先权证明文件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 翻译者声明
提交语言:英语
巴黎公约途径 PCT途径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 序列表(PDF格式及TXT格式)
- 微生物保藏证明及其英译文
- 微生物存活证明及其英译文
- 优先权证明文件
- 发明人声明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 翻译者声明
附加文件(如有)
- 国际申请公开文本
- 国际检索报告/初审报告
- 进入新加坡国家阶段19/28/34/41条修改
- 序列表(PDF格式及TXT格式)
- 微生物保藏证明及其英译文
- 微生物存活证明及其英译文
- 发明人声明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 翻译者声明
是。可在一件新加坡外观设计申请中最多包含50项多项设计,但设计必须在国际外观设计分类中同属一类或同一小类。
否
否
- 授权费:新加坡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无授权年费。
- 年费:每5年缴纳一次年费续展费,逾期可在6个月的宽限期内缴纳,并同时缴纳50.00新加坡元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