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自申请日起3年内,或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经申请人请求可将专利类型由外观设计转换为发明/实用新型。
专利类型转换须支付转换费用。原专利申请转换后,将被视为撤回。
是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提交语言:日语 必要文件:
- 外观设计图片(六面视图)
- 简要说明
附加文件(如有):
- 优先权证明文件/DAS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是。自申请日起3年内,或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经申请人请求可将专利类型由外观设计转换为发明/实用新型。
专利类型转换须支付转换费用。原专利申请转换后,将被视为撤回。
是。
- 自申请日起3年内经申请人请求可将专利类型由实用新型转换为发明
- 可在任意时间将实用新型专利转换为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类型转换须支付转换费用。原专利申请转换后,将被视为撤回。
5-7个月
发明人进行披露(包括销售)后12个月内享有新颖性宽限期。
JPO仅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