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黎公约途径发明: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发明: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1-2年
由设计人在申请日/优先权日前12个月内在日本发生披露,该外观设计不丧失新颖性。
JPO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实审自动开始,申请人无需单独提出实审请求。JPO主要审查外观设计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 (*秘密外观设计:申请人可以请求其外观设计在申请日起3年内保持秘密状态)。
- 授权费:申请人应于收到授权通知书后30天内缴纳授权费及第1年年费。
- 年费:从授权之日起第2年开始逐年缴纳年费,年费逾期可以6个月内可以延期缴纳,但需同时缴纳200%的滞纳金。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提交语言:日语 必要文件:
- 外观设计图片(六面视图)
- 简要说明
附加文件(如有):
- 优先权证明文件/DAS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JPO仅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