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PTO重磅裁决:单方再审不再是IPR失败后的"第二次机会"

song 提交于
来源:
页之码IP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近日作出一项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裁决:驳回了Geotab USA, Inc.提交的单方再审(Ex Parte Reexamination,EPR)请求,理由是请求人意图就其此前在被驳回的多方复审(Inter Partes Review,IPR)申请中已经提出的基本相同的现有技术及无效论点进行重复主张。这一裁决释放出明确信号 —— EPR正在失去其作为IPR替代路径的"安全阀"功能,对于在美国面临专利有效性挑战策略选择的当事方而言,影响深远。

一、案件事实与裁决要点

(一)案件背景

请求人Geotab USA, Inc.此前已就同一专利提出IPR申请,但USPTO行使自由裁量权予以驳回,主要考量因素包括:

  • 专利权人已持有涉案专利逾十一年,形成了合理的权利稳定预期;
  • 申请人对涉案专利事先知情(即并非在诉讼中才首次发现该专利)。

IPR被驳回后,Geotab转而提交了EPR请求,试图通过另一条程序路径继续挑战同一专利的有效性。

(二)USPTO的裁决理由

USPTO在驳回EPR请求时,着重指出以下关键事实:

考量因素具体认定
主体同一性Geotab与此前提交IPR申请的系同一主体
现有技术与论点EPR请求所依赖的是"与此前已向USPTO提交的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现有技术或论点"
法律依据援引第325(d)条行使职权,径行驳回

第325(d)条赋予USPTO自由裁量权,当请求中提出的现有技术或论点与此前已向USPTO提交过的相同或基本相同时,可以拒绝启动审查程序。

二、EPR申请量激增的背景

本次裁决出台之际,正值专利挑战方日益将EPR作为PTAB程序(尤其是IPR)替代路径的趋势加速之时:

  • 2026财年第一季度提交的EPR请求数量较2025年同期增长逾157%;
  • 传统上,EPR请求的门槛审查聚焦于所引用文献是否提出了实质性的新专利性问题(Substantial New Question of Patentability,SNQ);
  • 部分当事方将EPR视为IPR程序不可用或已失败后的"后备方案"。

然而本案表明,USPTO正在审查中纳入更广泛的衡平因素,不仅考察文献本身是否提出了新问题,还会审视请求人是否实质上是在寻求"第二次机会",重新提出已被审查过的论点。

三、新的申请前程序:专利权人获得提前参与权

本次裁决的时机尤为值得关注,此时恰在USPTO近期采纳一项新的申请前程序之后随即作出。该新程序带来了以下重要变化:

历史做法 vs. 新程序

 历史做法新程序
专利权人参与时点EPR立案前无参与机会EPR申请获准立案前即可提交意见
意见内容不适用可主张请求未能提出实质性新专利性问题
实际效果专利权人被动等待专利权人可在门槛审查阶段即主动防御

这一程序变革赋予专利权人在EPR立案前的"发声权",使其能够在最早阶段就向USPTO指出请求人的重复主张问题,为援引第325(d)条提供有力支撑。

四、对专利挑战方的战略影响

(一)EPR不再是IPR的"安全备选"

本次裁决的核心警示在于:被控侵权方不应再想当然地将EPR视为IPR失败后的备选方案。当同一主体基于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现有技术和论点,先后通过IPR和EPR两条路径挑战同一专利时,USPTO有权且有意愿予以驳回。

(二)并行或序贯挑战策略需审慎评估

在考虑对同一专利发起多种有效性挑战程序时,当事方应事先评估:

  • 此前的PTAB程序(无论结果如何)是否可能在日后引发第325(d)条的驳回;
  • 各程序之间在现有技术和论点上的差异化程度是否足够;
  • 是否需要在不同程序中采用实质不同的无效论据,以避免重复主张的认定。

(三)前期策略规划的重要性倍增

这一裁决要求专利挑战方在发起第一次有效性挑战程序时,就必须对整体策略进行通盘考虑——如果IPR被驳回或不予立案,后续还有哪些可用路径?是否需要在不同程序中"分配"不同的现有技术和论点?

五、对专利权人的防御策略启示

对于正在进行专利防御的权利人,本次裁决及新程序带来了以下可资利用的策略优势:

  1. 梳理USPTO此前的审查记录:审慎评估对方此前就相同现有技术及论点已向USPTO提交的材料,作为援引第325(d)条的基础;
  2. 善用申请前意见程序:在EPR立案前即提交有针对性的意见,主张请求未能提出实质性新专利性问题;
  3. 构建"程序屏障"论证:将对方此前IPR或其他程序中的提交记录,系统整理为EPR应被驳回的论据链条。
六、未来展望

本次裁决究竟是第325(d)条的个案适用,还是USPTO形成更为一贯做法的开端,尚有待后续案件的进一步验证。但从目前释放的信号来看:

  • USPTO正在对EPR的门槛审查注入更多衡平考量;
  • 同一主体的重复挑战将面临更高的程序障碍;
  • EPR作为"第二次机会"的空间正在收窄。

无论是专利权人还是专利挑战方,都应将这一裁决纳入其美国专利有效性争议的整体战略考量之中。

【页之码点评】

本案标志着USPTO对"程序套利"行为的容忍度正在降低。对中国企业而言,无论是作为在美专利的防御方还是挑战方,都应在发起首次有效性挑战前即做好全局策略规划——合理分配现有技术资源,避免因前序程序的"透支"而丧失后续救济途径,方能在日趋严格的程序环境中掌握主动。

套餐价格(官费和服务费) / Package fee

WeChat

We Make Patenting Easy!

我们让专利申请更简单

咨询和寻求报价: 13810826015

E-mail: mail@yezhimaip.com

页码计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