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
是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欧洲生效途径:欧洲专利授权之日起3个月。
申请日/优先权日6个月为新颖性宽限期。
申请日/优先权日前12个月为新颖性宽限期。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4个月
- 授权费:无。
- 年费:每5年缴纳一次续展费。年费可最晚延期在到期日后6个月宽限期内缴纳,但需同时加收50%的滞纳金。
1-2年
否
1-2年
是
申请日/优先权日6个月为新颖性宽限期。
申请日/优先权日前12个月为新颖性宽限期。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4个月
1-2年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