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保护6年,可延长2次,最长可保护10年。
20年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3个月
否
- 授权费:无。
- 年费:每5年缴纳一次,需在申请日到期前6个月内缴纳,年费逾期可在6个月宽限期内缴纳,并需缴纳50%的滞纳金。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 欧洲生效途径:欧洲发明授权之日起3个月内。
如由设计人造成的披露,则其新颖性宽限期为披露日起12个月。
- 授权费:无。
- 年费:自申请日起第5年开始逐年缴纳。申请费内包含第一年和第二年的年费。不收取第三年和第四年的年费,但申请人需向INPI通报在第三年和第四年续展。随后的所有年费必须在申请日当年对应的日期前六个月内支付,年费逾期可在6个月宽限期内缴纳,并需缴纳当年年费的50%为滞纳金。
是。在申请人收到最终决定之前,可提出将发明类型由发明转换为实用新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