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外观设计申请是否可类型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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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自申请日起3年内,或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经申请人请求可将专利类型由外观设计转换为发明/实用新型。

专利类型转换须支付转换费用。原专利申请转换后,将被视为撤回。

专利申请流程

  •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 25年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授权费:申请人应于收到授权通知书后30天内缴纳授权费及第1年年费。
    • 年费:从授权之日起第2年开始逐年缴纳年费,年费逾期可以6个月内可以延期缴纳,但需同时缴纳200%的滞纳金。
    • 巴黎公约途径发明: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发明: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 JPO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实审自动开始,申请人无需单独提出实审请求。JPO主要审查外观设计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 (*秘密外观设计:申请人可以请求其外观设计在申请日起3年内保持秘密状态)。
  • 提交语言:日语

    必要文件:

    1. 外观设计图片(六面视图)
    2. 简要说明

    附加文件(如有):

    1. 优先权证明文件/DAS
    2.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3. 申请权转让证明
    • 授权费:申请人需于收到授权通知后30天内缴纳授权费。
    • 年费:第1-3年年费必须在专利申请提出的同时与申请费一并缴纳,从第4年开始逐年缴纳年费,缴费期限对应授权日,如年费逾期可于宽限期6个月内缴纳并缴纳当年年费的200%为滞纳金。
    • 授权费:申请人需于收到授权通知书后30天内缴纳授权费,即第1-3年年费。
    • 年费:自授权日起第4年开始逐年缴纳年费,逾期后6个月内可以延期缴纳,但需同时缴纳当年年费的200%为滞纳金。年费金额取决于权利要求的个数,可以一笔缴纳多年年费。
  • 是。一件外观设计申请中可包含多项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