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在向海外走出去的过程中,往往因自身条件的限制,或有意或无意的忽视了对自身权利的保护,这一时的忽略却极有可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这里的企业泛指所有企业,而并非仅仅指某些大企业或小微企业。
这里有一个典型案例。
作为一家有着悠久历史生产和制造电力设备的中国公司,X公司在中国曾荣获诸多荣誉,产品远销欧美20多个国家和地区。X公司有着相当不错的研发能力,拥有数十名技术人员,在中国国内申请了不少专利,但却未曾向海外任何国家申请过任何类型的专利。据介绍,X公司的产品分别在欧洲市场及几大电商平台均有大量销售,业绩不菲。
2021年某日,一位顾客购买了数十件X公司的产品,看上去,这只是一个普通顾客的普通购买行为,X公司也并不以为意。但到了2023年,X公司却意外的在某电商平台上发现了与自己公司设计完全一模一样的产品。
震惊之余,X公司展开了调查,才发现,当年购买X公司产品的顾客,原来竟是竞争对手Y公司的经销商,但Y公司非中国公司,而是一家芬兰公司,且Y公司在购买后随即在芬兰就仿照购买的该产品申请了两件外观设计专利。
X公司气愤之余,想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自己产品被抄袭的问题,但可惜的是,X公司在芬兰,没有任何可有利于诉讼的知识产权。
页之码接受委托后,随即与几家芬兰律所供应商取得联系,并为X公司提供了几种解决方案:
Step 1:查看Y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否仍处在异议期内。根据芬兰专利法,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自授权公告日起60天内,任何人可对该外观设计申请提出异议,以阻止该设计被授权。但可惜的是,Y公司的2件芬兰外观设计申请早已过了异议请求期。
Step 2:由芬兰律师向Y公司发送律师函,并附上相应的产品已公开销售的证据以说明该外观设计缺乏新颖性。并在律师函中强烈要求Y公司放弃该外观设计专利。根据芬兰的“loser pays”规则,强烈暗示对方将很有可能因败诉而必须要承担费用。
Step 3:如果Y公司仍坚持不放弃该外观设计申请,此时就只能向芬兰市场法院提起诉讼,以使该外观设计专利获得法院支持而被判决无效。如一审法院无法获得理想的结果,则可继续上诉至芬兰上诉法院。
这里,我们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芬兰与中国不同,没有类似在知识产权局内部的复审无效程序,所有与专利侵权相关的争议和纠纷,必须移至芬兰市场法院进行。当然,由诉讼而导致的费用也是相当高昂的。
从这里,我们为X公司感到惋惜,如果X公司当年考虑全面,在产品销往欧洲之前就提前完成在欧洲的知识产权布局和保护,那么,2023年的这场诉讼完全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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