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VO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仅进行形式审查。
外观设计:5年,可续展4次,每次5年,最长可以保护25年。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欧盟外观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否
- 一件比荷卢外观设计申请可包含多个设计,但最多不超过50个设计。
是
1-2年
RVO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仅进行形式审查。
RVO对发明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必须在申请同时,或申请之日起13个月内提出新颖性检索请求,自检索请求之日起9个月内将收到检索报告,其中包含针对新颖性的书面意见 (written opinion),此时申请人有2个月的时间进行修改或提出分案。检索结果并不影响专利获得授权。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