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以“适当注意”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否
接受以“适当注意”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接受以“适当注意”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10年
如申请日/优先权日前12个月内,发明的实质或细节被恶意公开,或由发明人在国际或官方展会中展览,则发明不丧失新颖性。
DIP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仅审查是否满足新颖性和工业实用性条件。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否
6个月
接受以“适当注意”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否
接受以“适当注意”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接受以“适当注意”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10年
如申请日/优先权日前12个月内,发明的实质或细节被恶意公开,或由发明人在国际或官方展会中展览,则发明不丧失新颖性。
DIP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仅审查是否满足新颖性和工业实用性条件。
否
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