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保护6年,可延长2次,最长可保护10年。
12-14个月
2-3年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 欧洲生效途径:欧洲发明授权之日起3个月内。
- 是。可在一件葡萄牙外观设计申请中包含最多100项设计,但必须在国际外观设计分类中同属一类。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是。在申请人收到最终决定之前,可提出将发明类型由实用新型转换为发明。
提交语言:葡萄牙语 必要文件:
- 外观设计图片(六面视图)
- 简要说明
附加文件(如有):
- 委托书
- 优先权证明文件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否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