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页之码IP
自欧洲专利申请公布之后,任何人可对已公布专利申请以英语、法语或德语书面形式提交第三方公众意见,意见必须包括对所依据理由的陈述,可匿名提交。
- 文件证据,特别是为支持论点而提交的出版物,可以任何语言提交。但EPO可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其官方语言之一的译文,否则,该证据将不予考虑。尽管EPO会向第三方发送确收函(如果这些意见不是匿名提交的),但EPO不会具体告知其针对这些意见所采取的任何进一步行动。但EPO评估结果将在审查意见中简要说明,因而将向公众公开。
- 包括匿名提出的意见在内的所有意见,都将成为案卷的一部分。这些意见会立即转达给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以便答辩。如果这些意见对发明的全部或部分可专利性提出质疑,审查或异议部门将在下一次审查意见中予以考虑。如果这些意见与所称的现有技术有关,但不是从文件中获得的,例如从使用中获得的,则只有在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对所称事实没有异议或确定无疑的情况下,才会考虑这些意见。
- EPO将尽快在收到第三方公众意见后的3个月内发出下一次审查意见(仅针对非匿名提出的第三方公众意见)
- 如第三方公众意见是在国际阶段提出的,EPO将作为指定局在进入国家阶段后考虑其内容,EPO将尽快在161条规定的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发出下一次审查意见,条件是第三方明确表示希望在EP国家阶段获得快速处理,且第三方为非匿名提交且证据确凿。
套餐价格(官费和服务费) / Package fee
We Make Patenting Easy!我们让专利申请更简单咨询和寻求报价: 13810826015 E-mail: mail@yezhimaip.com |